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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疾控法规函〔202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局机关各司,中国疾控中心,各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及成员所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工作,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标准管理办法》,决定成立第一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下设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环境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伤害预防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等8个标准专业委员会。本届委员会任期5年。现将相关内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第一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名单.pdf
2.第一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各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pdf
国家疾控局
2023年10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版权所有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