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革热防控方案(2025年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登革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针对近年来国内外登革热疫情流行特点,结合各地疫情处置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登革热防控方案(2025年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和流行风险地区分类,以及病例报告管理、疫情处置、实验室检测和预防等措施的具体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科学有效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登革热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是什么?哪些人群容易感染登革热?
一是传染源。登革热患者、隐性感染者,以及带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均可为传染源。
二是传播途径。登革热主要通过携带登革病毒的伊蚊叮咬传播,在我国传播媒介主要为白纹伊蚊和埃及伊蚊。少数情况下也可经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
三是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对同血清型登革病毒可产生持久免疫力,但对不同血清型登革病毒不能形成有效保护,再次感染不同血清型登革病毒可增加重症风险。
三、《方案》对登革热的流行风险地区如何划定?
综合考虑媒介伊蚊分布情况和活动期长短、既往本地疫情发生情况和疫情规模等因素,按登革热传播风险由高到低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为Ⅰ类(6个)、Ⅱ类(11个)、Ⅲ类(8个)、Ⅳ类(7个)流行风险地区,后续可视传播风险变化动态调整。
四、《方案》对疫情防范应对做了哪些规定?
一是做好病例报告与管理。海关部门及时将可能感染登革病毒的进境人员通报给当地疾控部门。医疗机构对发现的登革热病例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按照《登革热诊疗方案(2024年版)》要求对住院病例采取防蚊隔离治疗。辖区疾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指导登革热非住院病例做好自我防蚊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
二是科学开展疫情处置。发现登革热病例后,科学划定风险区域。根据疫情发展进程,分级分类开展媒介伊蚊应急监测与控制、病例应急监测与管理等措施。做好疫情信息通报,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
三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地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蚊媒防制要求落实到常态化环境卫生整治、孳生地清理、媒介生物防制等工作中。
四是加强健康科普宣教。结合本地登革热流行特征,针对不同人群特点,通过多种形式,科学宣传防控知识,增强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主动就诊意识。
五是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公园、景点、花卉市场以及重点地区的宾馆酒店等加强场所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治。鼓励农村地区因地制宜采取以清除、改造孳生地为主的蚊媒控制措施,有效降低媒介伊蚊密度。
五、《方案》对登革热病例管理有哪些具体要求?
对住院病例采取防蚊隔离治疗,病床安装蚊帐,病房、值班室等房间安装纱门、纱窗,对院内和周边环境开展灭蚊。非住院病例做好自我防蚊隔离,医疗机构告知病例防蚊隔离期间相关注意事项。登革热病例病程超过5天,且体温自然下降至正常超过24小时及以上,可解除防蚊隔离。
六、《方案》对疫情应对处置有哪些举措?
一是科学划定风险区域。登革热流行季出现确诊病例的I类、Ⅱ类、Ⅲ类地区,以及登革热非流行季出现本地病例的地区,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按照传播扩散风险由高到低划分核心区、警戒区和监控区3个风险区。其中,核心区是以病例住所、工作地点、传染期长时间活动的场所为中心,半径不小于100米的空间范围,警戒区为核心区向外扩展200米半径的空间范围。
二是分级分类处置疫情。根据登革热流行特点和疾病发展进程,将登革热疫情分为输入疫情、本地散发疫情、聚集性疫情和局部暴发疫情,遵循“早、小、严、实”原则,分级分类处置。输入疫情,加强媒介伊蚊监测,积极开展防蚊灭蚊,做好病例救治和隔离管理。对本地散发疫情,科学划定风险区域、尽快降低伊蚊密度、启动病例应急监测。对聚集性疫情,要求1天内完成风险区域划定并启动灭蚊工作,核心区3天内完成入户调查处置、3天内完成全覆盖成蚊杀灭、5天内控制蚊媒密度。对局部暴发疫情,全力压峰缓疫,降低蚊媒密度,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风险,避免医疗资源挤兑和疫情本地化。
三是媒介伊蚊应急监测与控制。媒介伊蚊活跃期出现登革热确诊病例时,Ⅰ类、Ⅱ类、Ⅲ类地区开展媒介伊蚊应急监测与控制。当划定的核心区、警戒区连续24天内无登革热新发病例,且核心区内布雷图指数降至5以下,双层叠帐法成蚊密度不高于0.9只/(顶·小时),可终止核心区、警戒区伊蚊应急监测与控制工作。
四是疫情通报。各省级疾控部门依法及时发布登革热疫情信息,科学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出现省内跨区域疫情传播时,涉及地区的疾控部门和相关机构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尽早采取防控措施。出现跨省份疫情传播时,病例输入省份的疾控部门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病例输出省份的疾控部门,共同做好疫情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