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字号:【 大 中 小】
国疾控卫免函〔2025〕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规定要求,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10月成立首届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印发了《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根据当前传染病防控、疫苗管理等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机构改革、专家岗位变动、相关部门推荐意见等情况,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换届调整,并对章程进行了修订。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来自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病原微生物学、临床医学、卫生政策与卫生经济学、疫苗学、免疫学、免疫预防实践等相关领域的30位专家组成,任期3年。现将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和章程印发给你们。
国家疾控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8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版权所有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