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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277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 2023-12-27 来源:卫生与免疫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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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适时扩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免疫规划是我国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我国自1978年实施计划免疫,接种4苗防6病;2007年全面实施免疫规划,截至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增加至14种,可预防15种传染病,受益对象从儿童扩展至成人。近年来,我国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通过实施免疫规划,我国有效控制甚至消除了多种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根据《疫苗管理法》规定,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我国在确定纳入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时,需要综合考虑传染病流行情况、疾病负担、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疫苗生产企业的供应能力、财政保障和社会效益等多方面因素。我们积极落实《疫苗管理法》要求,现已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2017年我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基于上述因素开展论证,提出将有关疫苗纳入或退出国家免疫规划的建议。政府根据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建议调整国家免疫规划程序。近年来,我们对部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了调整。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药监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国家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和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965号) ,自2019年12月起,将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由1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3剂次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调整为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2剂次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自2020年6月起,将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由“1剂次麻风疫苗和1剂次麻腮风疫苗”调整为“2剂次麻腮风疫苗”。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适时优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逐步推动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接种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疾控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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