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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成人预防接种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预防接种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近年来,我国颁布实施疫苗管理法,制修订《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不断完善预防接种法治化、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部门密切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接种工作机制,组织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着力打造了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免疫规划监测管理体系和县、乡、村三级预防接种服务网络,让群众能够及时、便利接种疫苗。新冠疫情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稳妥有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98亿剂次,接种人数覆盖13.10亿人,预防接种服务能力经受住了严峻考验。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议提高健康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群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为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理解,我局通过媒体和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预防接种政策信息,组织专家接受主流媒体采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各地不断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与公众沟通的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托“健康中国”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预防接种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提高公众预防接种认识和接种意愿。针对成人预防接种宣传,2024年将“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的宣传主题确定为“共同行动,接种疫苗,为全生命周期护航”,鼓励成年人和老年人接种疫苗,给予自身更好的健康防护。
(二)关于建议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成人预防接种服务体系。为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要求,进一步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我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对《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系统修订,从房屋及功能设置、冷链设备配备、人员配备、信息化设备等各个角度,明确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和运行要求。为满足群众接种需求,我们指导各地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充分考虑老年人等不同人群特点,开展多样化接种服务,出台一系列保障措施,如设立“绿色通道”,鼓励通过流动接种车等开展流动接种服务,延长接种点服务时间,不断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积极推动疫苗研发工作,取得重要系列研究成果,显著提升了我国传染病防控的能力。
(三)关于建议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成人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水平。我局积极指导各地不断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持续优化预防接种服务,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确保群众接种安全。在经费管理方面,根据疫苗管理法、《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6〕14号)等规定,预防接种服务费是指居民自愿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时,接种单位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收取的服务费。接种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我局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经费管理模式,更好服务于成人预防接种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相关要求,持续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力度,保障预防接种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疫苗研发,进一步夯实我国应对新发突发及重大传染病的能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疾控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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