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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疾控综法规函〔2026〕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深化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疾病预防控制标准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标准立项建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疾病预防控制政策方针;
(二)体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重点工作;
(三)技术内容具有科学性且已在业内得到广泛认可,切实可行;
(四)与现行及制定中的标准和文件无重复或交叉。
二、申报范围
(一)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等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公共卫生监督领域重要法律法规、重要文件的技术要求;
(二)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新发突发传染病预警响应,重大传染病早期诊断和精准干预等技术要求;
(三)多病种联合监测、联合预防干预、联合应急处置、联合管理以及多病原联合检测等传染病多病同防技术要求;
(四)传染病全程规范管理、应急处置及实验室检验检测等技术要求;
(五)市域疾控联合体业务协同联合、资源共享利用等技术要求;
(六)重点寄生虫病控制与消除、综合防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联防联控等技术要求;
(七)地方病综合防治、重点地方病监测、诊断、病区划分、控制消除,建立地方病病区退出机制等的技术要求;
(八)环境健康、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问题的公共卫生监测与干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风险预警干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技术等技术要求;
(九)学校设施及环境、教具及学生用品、教育过程卫生,学生常见病和影响因素监测干预、效果评估等技术要求;
(十)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方法和消毒效果评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执法、新涉水产品判定等技术要求;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领域有关数据安全、信息共享、技术服务、信息化设备,信息平台的数据底座、规则和工具库、人工智能体建设等的技术要求;
(十二)儿童溺水、老年人跌倒等公共卫生领域重点非故意伤害类型监测、干预和评价等技术要求;
(十三)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公共卫生监督领域、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领域其他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卫生健康标准网提交疾病预防控制标准立项建议,2026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标准立项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0日。
(二)具体提交方式:登录卫生健康标准网(http://wsbz.nhc.gov.cn/wsbzw/),点击“公开征集标准建议”,首次使用用户需进行注册,在线填写立项建议(请注明“2026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标准立项建议”)。
联系人:规财法规司法规处 宫悦、刘扬
联系方式:62030947、62030568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6年2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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